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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5-08-18 11:32:08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选用,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晋城市应急管理局现就招标代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遴选内容:公开遴选3家实力强、业绩佳、服务好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局2025年8月-2025年12月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服务范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招标备案、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受理、开标评标组织,以及协助采购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采购合同等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

二、资格要求

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且列入最新《驻晋城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表》,具备承接财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能力;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严禁分包、转包;

(三)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且具备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在本单位执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独立固定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具有符合要求的开评标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六)具有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和良好的业绩口碑。

(七)有下列情形的代理机构不得参加遴选: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应急管理系统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遴选报名

(一)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递交纸质材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电子邮件、邮寄等其他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三)报名地点:晋城市应急管理局810室

(四)报名材料:需提交1份《代理机构报名登记表》及1本遴选响应文件合订本。所有材料须报名机构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密封后提交(封袋不得破损,需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报名机构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5.机构简介(含组织机构基本情况、人员结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获奖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注册备案截图;

6.独立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设备设施说明;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8.近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9.近3年独立承担的晋城市范围内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证明(以委托合同、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数量不限);

10.服务方案;

11.报名机构认为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可参考评分标准)。

四、遴选方式

(一)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综合评审:由我单位组织评审组,按照评分标准,对报名机构从机构资质、专业能力、企业诚信、服务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择优遴选。遴选结束后,将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

(三)结果公布:遴选结果将通过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中选信息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作未中选理由解释。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二)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三)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信息,取消资格。

(四)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356-2217868

相关报名材料.doc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