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统一适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21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省厅要求,抓好行政执法文书的归口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文书的审批、领取、使用、立卷、归档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统一适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