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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罚70万元

2021-10-20 05:41:35
日前
史山煤业有限公司
因存在重大隐患
被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该矿生产能力90万吨/年,高瓦斯矿井。2021年9月7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年度执法计划进行执法检查时,该矿处于生产状态,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17条


▶ 经调查,该矿主皮带机尾煤仓下口处给煤机断电范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所列重大事故隐患。

▶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相关条款,晋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矿处以70万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晋城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