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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的通知

2021-01-14 05:13:01

关于做好全市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的通知

晋市应急煤综发【2021】5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城煤业集团、兰花集团公司、兰花科创公司、晋城煤销公司、有关中央企业煤矿:

为认真贯彻省厅《关于做好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4号),切实推动全市煤矿主体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下同)履职尽责,结合全市煤矿实际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市局制作了《晋城市煤矿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晋城市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参考样式见附件),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补充调整。现就全市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提出如下要求:

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范围为全市范围内证照(手续)齐全的煤矿及其上级主体企业。

二、《承诺书》原则上每3年签订一次,煤矿主体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或者市县政府认为有必要变动《承诺书》内容时,应当重新签订,生产煤矿应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每年对全体职工承诺一次。

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应在企业办公地点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每年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安全承诺兑现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纳入主要负责人绩效管理,煤矿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同时要在煤矿进行公示。

四、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作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项重要措施抓实抓好,要通过承诺、践诺和背诺追责督促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广大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

五、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承诺书》下发至直接监管的煤矿和县属煤矿主体企业,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作出安全承诺后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并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晋城煤业集团、兰花集团公司、兰花科创公司、晋城煤销公司负责将本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主要负责人签订的《承诺书》报市局备案,有关中央企业煤矿主要负责人《承诺书》直接报市局备案。各县(市、区)应急局、晋城煤业集团、兰花集团公司、兰花科创公司、晋城煤销公司、有关中央企业煤矿要在2021年1月20日前将所有《承诺书》PDF版打包后报市局邮箱。

六、从2021年起,各煤矿主体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负责直接监管的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承诺履行情况,市局统一汇总市县级煤矿主体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履行承诺情况后于12月底前报省厅。

联系人:曹东亮;

联系电话:0356-2212033,

电子邮箱:yjjmzk@163.com。

附件:

1、晋城市煤矿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样式)

2、晋城市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

3、关于做好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4号)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晋城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

晋城市煤矿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

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煤矿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建设)无事故,现对社会和全体职工作出如下承诺:

一、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可考核性;持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使其更具规范性、充分性、实用性,着力构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体制机制。

二、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等赋予的法定职责,带头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带头落实《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等上级政府部门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措施指令。

三、保证所属煤矿的安全和技术管理团队的专业化配置,确保煤矿不违规安排使用劳务派遣工和采掘工程违法违规外包,持续提升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

四、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所需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保证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治理重大灾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按规定如实报告实施情况;保证不超能力下达生产任务和经营指标。

五、严格制定和落实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提升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保证不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发生事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抢险救援。

我自愿积极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部门的追责问责,本单位直接管理的煤矿如发生较大事故,煤矿主体企业总经理就地辞职,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煤矿主体企业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就地辞职。

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人(签字):               职务:

承诺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2

晋城市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

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煤矿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建设)无事故,现对社会和全体职工作出如下承诺:

一、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可考核性;持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使其更具规范性、充分性、实用性,着力构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体制机制。

二、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等赋予的法定职责,带头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带头落实《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等上级政府部门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措施指令。

三、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依法合理化配置,保证不违规安排使用劳务派遣工和采掘工程违法违规外包,持续提升职工安全生产素质。

四、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所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建设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保证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治理重大灾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按规定如实报告实施情况;保证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超资质、超许可范围组织建设),保证生产接续正常(建设项目各单位工程接续正常),不超能力下达生产任务和经营指标(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到位)。

五、保证矿领导(煤矿安全监察专员)按规定带班下井,保证本人和矿领导班子成员不违章指挥。

六、保证不加班延点,保证职工福利待遇,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七、严格制定和落实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提升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八、保证不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发生事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抢险救援。

我愿积极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部门的追责问责,本煤矿如发生事故,愿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情况接受包括降级、撤职在内的任何处罚。

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人(签字):               职务:

承诺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单位名称应与本单位行政公章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