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应急工贸发【2021】6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相关企业: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确定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28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督促本辖区内达标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贯穿于企业生产全过程,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企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确定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