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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报告》的通知

2021-01-14 10:12:24

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总结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检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现将《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附件: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

                   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报告

2020年以来,晋城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按照“十抓安全”的具体要求,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密切协调配合,强化措施落实,进一步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全面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进一步检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现将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不断夯实安全发展理念的思想根基

2020年,晋城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站在“安全生产是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红线底线,决不能触碰;安全生产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底板前提,绝不容有失”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4次;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4次;“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委书记张志川、市长王震在太行日报刊发题为《坚持人民至上  坚守安全底线》的署名文章;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共同举办3期全市应急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进行深入讲解;市安委会坚持每月召开全市安全工作例会共计12次,进一步将党中央、省、晋城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安排部署到位、分解细化到位、落实反馈到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党委(党组)、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会议学习、网上教学等多种方式,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深学透,坚持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贯彻到位。市委宣传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督促晋城电视台、太行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和“安全晋城”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贯彻。市级主流媒体多次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晋城”微信公众号共计宣传10余次。在广播电视台继续开办《安全晋城》栏目,该栏目从2018年5月12日开播的,截止到2020年10月底,一共制作播出64期安全生产专题节目;在太行日报设置专版专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在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和森林火险期、防汛关键期,向各级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发送安全提示短信200余万条;在10个公园广场设置了20块宣传版面,按照宣传计划,每季度更新一次版面内容,向市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先后组织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6月16日,全市各级各部门冒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制作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每晚黄金时间在晋城广播电视台播放;开展了“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征文活动,邀请20名一线职工,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生产事故、重大隐患排查、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故事”,并深入重点高危行业企业巡回演讲;在“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点节点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2000余场。596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296个社区(村)、物业公司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324 场次,在全市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健全市安委会工作机制,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

一是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临汾市襄汾县“8.29”坍塌事故发生后,9月2日,市委书记张志川、市长王震共同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为期4个月的煤矿、危化、交通运输和城乡建筑等11个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太原市迎泽区台骀山“10.1”火灾事故发生后,10月12日,市长王震召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治理行动部署会议,印发方案,明确了市委常委包联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部门包行业的安全生产督查机制,每周带队开展一次督查督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市安委会统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利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召开了3次工作专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

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我市2个专题和11个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制定印发了《关于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定期跟踪任务进展;规范建立起专项整治行动制度措施清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持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各县(市、区)、相关责任部门和基层一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累计督查3轮,以正式文件通报4次,发送工作动态和专报12期。

三是加强问题督办力度。按照王震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十抓安全”的具体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69条,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与市安委办针对问题建立了安全生产问题联合督办机制,认真梳理、积极推进,多次召开会议逐条逐项研究细化问题清单,并严格开展督查检查,狠抓问题整改,截至目前,34条问题已完成整改,35条问题正在稳步推进。

(三)持续打造安全生产监管队伍铁军

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举办3期全市应急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主要有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县(市、区)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局领导,以及市应急管理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360人;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1600余人次,参加应急管理部全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大培训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4期专题培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1200余人次参加省应急厅安全和应急管理干部大讲堂4期视频培训;参加省应急厅安全监管执法资格培训37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2个专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必选动作,要以抓好2个专题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前提。各级各部门紧紧抓住以构建完善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的“牛鼻子”,推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自查自纠转变等“三个转变”。

一是紧紧抓住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各级各部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求认真全面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组织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煤矿方面修订了《全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交通运输方面对市级监管20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两个主体责任”网上公示;特种设备整治方面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从强制培训、公开承诺、严格规范、建立标准等方面,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887份。

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92号)印发后,12月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利锋立即组织召开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履职尽责会,对安全生产承诺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通知》(晋市安委办发〔2020〕89号),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立即行动,按照分级、属地的管理原则,制定具有行业特点的《承诺书》,确保2021年一季度前,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全覆盖。

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6月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利锋约谈了兰花集团、兰花科创和玉溪煤矿;6月18日,市安委会对城区政府、城区住建局和圣拓房地产公司进行了集中约谈。2020年,共调查核查生产安全事故6起(目前,已完成事故调查3起,正在办理3起);事故调查共问询谈话424人次,事故现场勘查70余次,拟处罚约300余万元,拟移送司法机关14人,拟撤职处分2人,拟降级处分2人,拟追究党政纪处分22人,拟撤销安全生产有关执业资质6人,拟诫勉谈话10人。

(二)健全完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是督促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生产单元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有效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广泛开展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活动,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特别是太原台骀山景区火灾事故后,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容,明确了各主体集团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周例会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周检查一天、其他班子成员每周检查2天,重大隐患确定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跟踪督办,本企业坚持每日安全调度会议,主要负责人每周检查2天、其他班子成员每周检查3天,隐患排查治理向集团公司日报告的规定,对落实好主体企业(集团)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各部门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矿方面从市级层面制定了一级等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积极引导煤矿企业主动争创一级标准化矿井,目前我市88座正常生产矿井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一级标准化矿井29座,占比33%。同时,深入开展岗位达标创建,在去年12家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试点矿井进行经验总结验收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生产矿井推行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的通知》,对本年度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经验推广工作做了安排,四季度开展了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现场验收,对岗位作业流程化不达标的矿井,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评级;危险化学品方面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共有240家(其中生产企业达标26家),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共有52家(其中生产企业达标4家);非煤矿山企业已累计完成34家标准化建设(其中二级4家,三级30家,进入评审阶段8家三级创建企业年底前完成);冶金工贸行业已累计完成200家标准化建设(其中二级20家,三级180家);建筑施工方面印发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和建筑业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开展创建市级、省级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和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建立自我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其他行业领域企业也在积极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是认真落实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煤矿方面出台了《晋城市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明确2020年度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划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煤矿分级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安全分级分类监管监察办法》,将2座央企煤矿(保利平山、王坡煤矿)全部由县级提至市级直接监管,对全市8座A类煤矿、71座B类煤矿、31座C类煤矿和15座D类煤矿,科学编制执法计划,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执法计划组织开展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出台了《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红黄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工作考核,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遏制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全市20家企业实行了红黄牌管理,其中市局对5家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2家黄牌、3家红牌),各县(市、区)对15家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阳城3家黄牌、陵川1家黄牌、沁水10家黄牌1家红牌),在全市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形成安全监管震慑力,有力保障了我市冶金工贸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特种设备方面出台了《市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分级监管指导意见》《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界定监管事权,理顺各层级监管职责,形成监管系统合力。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一是加快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煤矿方面认真执行《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办法(试行)》实行煤矿重大风险清单化管理,建立完善“一矿一册”重大风险台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告煤矿重大风险预判防控情况。并将双重预防工作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范围,重点检查矿长在月度隐患排查,在年度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设计前、重大变化时、危险作业前、事故后的专项风险辨识中的履职情况,对不能按要求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记分,倒逼煤矿企业管理团队提升专业安全管理能力和履职水平;危险化学品方面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要求,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诊断分级工作,分级结果为:无红色企业,4家橙色(含1家兰花科创阳化分公司长期停产企业)、28家黄色、5家蓝色,同时,对橙色企业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橙色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43家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完成率为100%;各类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需开展企业为708家,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374家,完成率53%,其中2020年计划完成150企业工作,已完成193家,完成率129%。

二是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管控力度。出台《晋城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晋市安委办发〔2020〕41号),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一步推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督促企业做好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隐患排查系统注册企业数1479家,定期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数167家。

(四)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在执行晋城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制度,以安委办正式文件印发了《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试行)》,新增了守信联合激励的相关内容,明确了3年无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3年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3年企业主要负责人无失信行为等6项纳入联合激励条件,提出了分级监管、示范推广、减少检查频次、优先评优评先等多项安全监管优化措施,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惩戒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进一步树立起“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细化办法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黑红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管理。

二是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出台了《晋城市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办法》(晋市安委办发〔2020〕36号),在太行日报、“安全晋城”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明确了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等7类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规定了经调查属实的一般事故隐患奖励300-500元,重大隐患举报奖励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违抗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营业)、关闭等安全生产监管指令的,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违法违规复产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对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查实死亡人数的每人1-4万元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是积极发挥安责险预防保障能力。我市危化企业在全省率先推行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从2020年1月份起,原晋煤集团、兰花科创及天泽煤化工集团下属煤化工生产企业共13家已全部投保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大力推进“责任保险+安全服务”模式,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促进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11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问题,加大攻坚力度,不断健全长效机制。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针对性出台制度措施123项,累计督查检查企业(单位)21516家次,发现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和问题45575条,其中一般隐患45454条,已整改39876条,整改率87.7%;重大隐患121条,已整改85条,整改率70.2%,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31家,行政处罚2545万元。

煤矿方面,一是关闭矿井有序退出。2020年全市涉及关闭、退出产能的14座煤矿中13座煤矿全部按要求关闭,已验收12座煤矿,山西沁和能源集团曲堤煤矿未验收,兰花集团万里煤矿减量重组方案未批复已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煤矿整体矿建工程、水平延伸(配采)工程、新增井筒工程等煤矿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管。三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全市煤矿井下“搬家倒面”监督管理制度》,要求煤矿企业在“搬家倒面”期间严格执行“双带班”。修订了《全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监督管理规定》,对煤矿下井带班人员的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了全面规定。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煤矿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和自然灾害严重实际,相继组织开展了全市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反三违”专项整治、煤矿工程违法外包转包专项整治、全市煤矿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煤矿安全筛查等活动,共查处煤矿重大隐患14条,停产整顿20矿次,停止采掘作业面8处。五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市、县政府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将央企所属王坡煤业、平山煤业的安全监管由县级提至市级,市4座中央企业煤矿全部实行了市级监管;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2020年对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全市22名矿长合计记分69分。六是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和科技强安工程。出台《晋城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煤矿智能化改造相关投入列入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出台《关于全市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意见》《晋城市煤矿科技强安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全市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遴选了部分煤矿开展试点样板矿井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安全双重预控系统联网工作,已完成“三大系统”联网的102座矿井联网工作,安全监控系统完成升级改造84座,通过验收61座。积极推动无轨胶轮车国Ⅱ防爆柴油机淘汰改造工作。七是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督促煤矿企业立即自查、补课。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对特别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落实的,一律依法重处,切实解决煤矿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问题。

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全面排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全市3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全市)全部完成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认工作,其中2家企业(天泽集团化工厂、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现已整改到位,中石化晋城油库已纳入搬迁改造计划,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退出城区。二是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危化品企业控制室、机柜间抗爆改造,挂牌督办了全市第一批中控室、机柜间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13家危化品企业(其中9家为合成氨生产企业),截至目前,除2家(兰花清洁能源公司、兰花科创阳化分公司)因长期停车未改造,其余11家企业已全部建设改造完成防爆控制室;全市25家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拆除工作,有力提升了危化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全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3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其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已达到100%。四是深入开展危化企业“体检”和“年检”工作。按照张志川书记指示要求,市应急局牵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加油站等28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全面安全“体检”,查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556条;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了安全许可条件“年检”工作,其中对阳城县瑞东乙炔有限公司作出停产停业的决定,对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五是强化油气管道安全设施监管。各县(市、区)负责能源管道的监管部门对管线深入进行了监督检查,跨越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中石油西气东输管线、山西国化等7条长输管线(含1条长输管线晋城大气源,该管道正在建设中),输送管道标识与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了100%。

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方面,一是开展冶金工贸企业煤气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聘请专业安全评价机构对全市冶金工贸行业煤气安全风险较大的10家企业,开展煤气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技术服务工作,促进企业落实煤气使用环节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分级管控的落实,提高相关煤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煤气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的监督管理。对配套的焦化、空分、制酸和LNG储存设施等危化装置深入排查摸底,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立了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监管台账,全面分析辖区内配套危化装置的安全风险,认真梳理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三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查处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兼职、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安全标准、三违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以探代采、违规储存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密闭墙和非煤矿山安全标志管理,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四是开展建材行业重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采取专家“会诊”检查的方式,全面开展排查治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盲目施救,通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建材行业中毒窒息、积(挂)料坍塌坠落的风险。五是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冶金、有色、建材、轻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易发的场所,重点查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制定图形式、作业审批走过场,现场安全条件确认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不落实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企业自主管理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消防方面,一是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交警支队出台《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移送机制》,建立本级“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数据库”,制作《消防救援机构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告知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定期通报查处机制”,共同推进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二是深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通过摸底排查,全市高层建筑共1228栋,其中高层公共建筑119栋,高层住宅建筑1109栋,已经分批次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培训400余家,实地开展业务指导22次,逐栋公示责任人、楼长姓名及职责。三是开展人员密集型场所专项整治。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18个行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络共享机制,推动行业部门共查共治,量化12条整治内容,8条整治措施,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结合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及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主动联合应急、文旅、教育、民政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向相关行业部门发送建议函10份。四是深入推进彩钢板综合整治。为有效遏制彩钢板火灾多发势头,10月19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全市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限期拆除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彩钢板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1743821.49平方米,拆除605337.29平方米。五是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结合晋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以凤台社区为试点,按照“一区一策”治理方针,共施划消防车通道7条,智慧停车场地5处,施划6处区域安装96个充电端口,实现电动车集中充电,为商户和住宅楼安装智能烟感探测器170余处。六是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出台《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禁止电动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车充电。明确各方电动车消防安全职责,推动在法规层面加强电动车的日常管理。七是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先后召开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中小学校等达标创建工作示范现场会,编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评测标准》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汇编》“小蓝书”,向行业部门、乡镇街道、重点单位等免费发放,为行业监管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提供指导标准,在全市推广达标创建工作经验。

道路运输和交通运输整治方面,一是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挂牌。在晋城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两个主体责任”公示,全市道路运输、水上运输企业已经全部完成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挂牌,挂牌率100%。二是推进智能视频报警系统。全市“两客一危”车辆836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已安装车辆760辆未安装车辆76辆(全为国三车或者临进报废的车辆,所以未进行安装),安装率90%。现有城市运营公交车辆671台,已全部安装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警示标语,安装率达到100%。三是深入推进“一灯一带”建设。出台了《晋城市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三年建设工作方案》,努力实现农村公路从“村村通”到“路路安”,2020年,全市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120条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四是大力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扎实完成隐患里程159公里,投资4213万元建设目标,完成率100%。其中: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91公里,投资2307万元;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8公里,投资1906万元。安装波形护栏118.3公里,交叉口综合处置74处,警示诱导设施处置44处,已整改危桥15座。五是加强在役桥隧风险防控。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及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达标、缺少标识标线、路面病害及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联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六是突出抓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治理。“汛期”“十一”等重点时段突出对县乡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共排查出全市农村公路地质灾害23处,其中崩塌(含落石)11处、滑坡7处、地面塌陷4处、泥石流1处,险情等级大多为小型,稳定性处于较差和差状态较多,现已采取安保措施,加强防范。

城市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的维护保养,重点加强了对排水设施、道路桥梁、路灯亮化等重点设施、环节、部位的巡查、检修、维护,落实应急抢险人员、物资、设备以及应急值班制度和应急演练,共排查城市基础设施一般安全隐患29项,已全部整改。汛前安排维护人员利用管道机器人和潜望镜对市区13个易涝点及配套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点采取增设进水排篦、增设排水管道以及拆除影响排水的障碍物、堵塞物等措施,消除排水隐患。汛期组织防汛救援21次,出动防汛抢险队员人数达1600余人/次,有力的保障了城市安全度汛。二是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经初步统计,除中心城市外,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约有280个,涉及居民45757户,6816栋住宅楼(包括独家院),申报资金91.71亿元。全市共有农户5314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673户,其他三类重点对象27472户。近年来,全市(县)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6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84户,其他三类重点对象2742户;累计完成农村住房危险等级鉴定32904户、完成住房安全性认定12618户;累计录入新版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25673户,全市(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目标基本实现。三是深入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制定印发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强行业监管,以严厉的手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出动人员315人次,共检查建筑施工企业46家,检查建筑施工项目321个次,下发整改通知单273份,发现隐患2068条,整改1909条。四是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针对“11·4”晋煤集团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施工升降机轿厢坠落事故,我市在全市立即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检查项目175个,发现隐患330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80份。五是深入开展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为深刻汲取临汾市襄汾县“8.29”坍塌重大事故和太原市迎泽区台骀山景区冰雕馆“10.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市政府安委会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印发了《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10月5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了以用作经营性场所的农村自建房屋、建筑施工、市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四个方面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排农村农民自建住宅房屋17.08万座,摸排农村集体单位房屋2106座,摸排城市集体单位房屋117座,摸排城市居民自建住宅房屋3246座。

工业园区整治方面,一是压实工业园区整治责任。进一步深化我市化工行业和化工园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快我市化工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升级,根据《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工信局制定印发了《晋城市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晋城市巴公、北留周村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整治三年工作方案》,明确了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整治责任,为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明确整治工作重点。推动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工业园区成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组,确定主要负责人,明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根据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中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园区安全评价情况、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园区内是否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安全应急预案情况等9项内容,明确检查内容和整治标准,细化内容,列出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本着“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解决。三是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确保工业园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工信局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组副组长带队对南村绿色铸造产业园区、北留周村工业园区、北石店工业园区等7个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情况、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安全评价情况等9项排查治理内容进行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共24处,针对发现的隐患给各县(市、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方面,一是做好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工作。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通过危险废物转移纸质联单和电子联单两种途径,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规范管理和处置,保障我市环境安全。二是持续推动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每季度按要求公示应急预案备案情况,本年度我市共有243家企业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其中211家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26家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6家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为重大,同时认真开展应急预案电子备案工作,共对296家企业进行了网上备案,并持续组织企事业单位对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电子预案系统备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三是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按照《晋城市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晋市环发〔2020〕27号)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共对我市116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查考核。四是认真推进危险废物贮存专项检查。制定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贮存专项检查整治的通知》(晋市环函〔2020〕231号),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内涉危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1人次,检查企业79家,针对危险废物贮存共发现一般隐患29处,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11月20日组织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应急管理人员和部分企业应急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开展了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各分局应急管理人员和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共参加培训207人,进一步增强了应急管理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了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面,一是认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从强制培训、公开承诺、严格规范、建立标准等方面,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累计检查企业861家,强制培训1557人(次),签订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887份。二是积极推进特种设备责任险。全市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全部购买了责任险,人员密集场所和行政事业单位电梯责任险实现全覆盖,鼓励其他电梯购买责任险,积极推进其他特种设备购买保险。三是积极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出台了《市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分级监管指导意见》和《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界定监管事权,理顺各层级监管职责,形成监管系统合力。四是加大风险较多单位约谈力度。每季度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例会,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特种设备风险较大,问题较多、较严重的单位开展约谈和通报。三年专项行动以来,已召集30家运输企业使用特种设备单位、88家气瓶充装单位、140家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开展约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五是加大监管改革创新力度。在全省首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燃气责任保险,全市8家瓶装液化石油气、1家二甲醚充装企业参保率达到了100%;全市在用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73%,提前完成了省市规定的目标任务,锅炉、游乐设施等其他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有了实质性的推进。全市6900部客梯全部进行了125%载荷制动试验;全面启动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市大力推动“保险+服务”电梯监管新模式,气瓶追溯体系建设正在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企业试点尝试。六是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危货运输环节、起重机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高层建筑电梯专项整治、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压力容器等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07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单位1506家,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1313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30份,已整改1085条,立案60起,罚款67.65万元。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生产理念,主动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坚决打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切实维护好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武装。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福祉的大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专题学习范围再扩大,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专题专栏再拓展,常态化、系统性宣传再加强,切实扛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强化“四铁”举措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压实四个责任,严堵监管漏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

(三)强化隐患排查,注重整改实效。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牢固树立“看不到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排不出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的理念,各级各部门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护短板、不讲情面,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做到全系统抓排查、全时段抓排查、全过程抓排查、全覆盖抓排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结合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分门别类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建立督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列出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明确整改标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高标准编制“十四五”规划,加快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监管队伍人才引进、监管执法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坚持依法治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与其他应急队伍融合,健全快速调动机制,加强融合训练,提高应对全灾种的救援能力,确保危急时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为高质量转型发展蹚新路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