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12月份至2021年
一季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晋市安委办发 2020 88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好岁末年初和2021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节点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要求,市安委办充分分析当前季节、气候特征,认真总结我市近年来的事故特点,对煤矿、危化、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阶段性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结合任务清单,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各项防范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对照清单,逐项细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清单》内容、职责分工和时间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细化推进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要将各项重点任务分解到部门、分解到科室、分解到人头,并建立考核考评机制,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重点任务推进缓慢的要约谈问责,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落实,认真总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度,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对于推进缓慢的任务要重点督办、重点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30日前报送任务清单进展情况,并于2月12日和3月31日前分两次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联系人:邵振军
电子邮箱:jcsrmzfawb@163.com
联系电话:2212048
附件:《2020年12月至2021年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任务清单》
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