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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2021-04-06 10:07:32

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晋市汛〔2021〕1号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各地可能出现局地暴雨洪涝或阶段性干旱。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特大洪涝灾害风险,按照省防办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

  各县(市、区)防指要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指挥机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一致、左右协同、顺畅高效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要抓紧制定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厘清相关部门责任,健全会议、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各项制度,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防总印发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本地区防汛抗旱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水库(水电站)、河流堤防、塘坝、淤地坝等防洪工程和城市内涝、山洪灾害等洪灾风险区以及矿山尾矿库等重要安全设施防洪行政责任人,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逐级落实辖区内的防汛抗旱责任人,特别是要落实技术责任人、报汛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和抢险责任人,把责任细化到监测预警、信息报送、隐患排查、指挥调度、巡查防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各个环节,压实相关企业、单位的防汛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各级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到位。各级各类责任人公示于4月1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防指公示的责任人名单于 4月20日前报市防办备案。

三、加强队伍物资落实,完善各类方案预案

(一)落实抢险队伍,精心组织演练各县(市、区)防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级抢险队伍进行核实摸底,同时注重加强同在本区域组织施工的中央企业、省市属企业和大型水工程专业队伍进行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要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及次生衍生灾害,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开展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科学设定演练内容,精心策划演练方案,通过演练提升会商研判、科学决策、部门协同、组织指挥、队伍调度、应急救援、抢险技能和后勤保障等能力;要把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目的,把人员转移避险作为关键举措,组织乡镇、村组对照防汛应急预案全流程全要素进行演练,确保各类组织人员熟悉工作职责、清楚响应流程,确保群众知晓预警信号与避险路线、掌握自救知识。在备汛期间,各县(市、区)防指及有关部门至少组织一次防汛抢险应急演练。

(二)加强物资储备。各县(市、区)防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抓紧清点防汛抗旱应急物资,认真组织防汛抗旱物资物料汛前储备和更新补充,特别是去年汛情险情重、物资物料消耗大的县区,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统筹做好实物储备、产能储备、仓储储备、工程储备,切实保障防汛抢险需求;要强化防汛抗旱物资调运保障,完善物资轮换和调运预案,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

(三)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各类方案。各县(市、区)防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去年防汛救灾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防汛抗旱等各类方案预案,严格履行方案预案报批报备程序。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突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重要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险情应急处置、人员转移避险、水上船只避险、力量投送等方案预案,落实监测预警发布、转移避险、力量集结、物资保障等各项应急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战性和可操作性。

四、抓好防汛检查及隐患整改  

)强化隐患排查组织。各县(市、区)防指及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针对铁路、公路、水利、电力、通信、教育、矿山等重要基础设施,旅游景区、在建工地、高陡边坡、临坡挡土墙等重点部位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城镇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薄弱环节开展全面细致摸排,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和台帐,逐条逐项限时完成整改。要加快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进度,确保在汛前恢复防洪功能;要按照防洪规划和河道行洪安全要求开展清淤行动,确保汛期行洪畅通。在建涉水工程要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主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确需跨汛施工的要编制安全度汛方案,并按规定报备,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和人员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务于5月10日前完成。  

  加强防汛督导检查防汛备汛督导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乡镇和县两级检查、市级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方案预案修订、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装备等内容。县级检查于4月20日前完成,市级抽查于4月30日前完成,省防指将于5月10日前按照“三管三必管”要求,组织开展行业内督导检查,市县两级可同步实施检查督导工作。  

五、强化监测预警和避险转移能力 

(一)加强值班值守各县(市、区)防指及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守,提前安排部署防范应对,保障汛情信息及时有效报送,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重大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要尽快将值班电话、传真和联络人信息报市防办备案。

)强化监测预警。各县(市、区)防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切实做好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和预警。要加强防汛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确保监测高效、预警及时。

提高避险转移能力要进一步明确洪涝灾害预警职责,健全预警手段,细化转移避险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全面掌握工程险工险段、病险水库下游、尾矿库威胁区、城市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等区域基本情况,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牌,标明危险区域类型、范围、危害性和区域内居住人数、企事业单位名称及安全转移条件、线路、避灾安置场所和责任人。特别要加强对工矿企业、施工单位、旅游景区等薄弱环节和外来务工人员、旅游观光人员、农村留守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组织管理,落实责任人员、应急预案和避险措施。

六、开展防汛知识培训及宣传

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防汛抗旱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要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广泛开展防汛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抓好宣传和培训,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避灾救灾知识,及时客观发布灾情信息,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请各县(市、区)防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于4月20日前,报送本级、本部门防汛抢险演练工作开展或计划情况(附件1);5月10日前报送防汛备汛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表格(附件2、3、4、5)。并将纸质材料(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市防办邮箱。

  联 系 人:常宽利   上官丽霞

联系电话:2217282    2217662

传真电话:2217641

电子邮箱:jcfb2020@163.com

附件:1.2021年防汛抢险救灾演练开展或计划情况统计

   2.2021年防汛备汛督导检查情况统计表

   3.2021年市县辖区内(行业部门)防洪重点及薄弱环节风险登记表

   4.2021年市防指成员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5.2021年市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人员信息登记表 

 

晋市汛【2021】1号  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docx


                               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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