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公布2021
年度煤矿分类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晋市应急煤综发【2021】3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公布2021年度煤矿分类名单的通知》(晋安办发〔2021〕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公布的晋城市煤矿分类名单,制定完善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实施动态分类监管、精准监管。
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煤综发31号(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