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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发布“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风险提示

2023-04-27 08:36:13

市安委办
发布“五一”劳动节期间
安全风险提示

总体判断

“五一”假期,群众走亲访友和旅游激增,各类促销活动密集展开,热门景区、娱乐场所人员密集,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加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处于旺季,森林火灾等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文化旅游方面




风险提示:各类旅游景点、景区和娱乐场所等人流量较往常将有爆发式增长,游客总量控制不当、现场疏导管控不到位易引发拥堵。王莽岭等景区疫情期间长期处于关停状态,“五一”游客激增将导致各类设施设备快节奏、高强度、超负荷运行,电路老化易引发火灾,安全风险高。

防范建议

各级文旅、气象等部门要全面动态监测景区人员流动情况,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主动预判天气等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各项安全及应急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各级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及景区管理单位要对旅游景区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和文化场所内电梯、大功率用电器材及设备、锅炉等全面组织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

各级文旅、市场监管、商务、住建、农业农村、体育、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农家乐、休闲农业、民宿客栈、密室逃脱、私人影院和玻璃栈桥等网红娱乐项目方面的安全监管。

各类文旅场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例,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畅通消防通道。广大游客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交通情况,谨慎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尽量避免前往客流高度聚集区域,进入景区要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道路交通方面




风险提示:“五一”期间,探亲访友、踏青出游,道路交通流量将明显增长,“两客一危”车辆运输风险增大,非法营运行为可能集中出现。假期首尾出行集中,进出城道路和通往热点景区的道路车流量较大、车辆易拥堵,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高护坡滑坡、路窄、弯多、坡陡,极易发生由自然灾害引发的意外事故和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此外,春耕时节农事活动增多,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农村地区重点违法交通行为,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防范建议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货运等运输企业要提前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强化驾驶人员安全培训,严格小长假期间车辆调度、安全例检等安全管理措施,强化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落实错峰运输措施,加强对通过人员密集区域路段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监控管理,科学调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落实隧道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通行管控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网约车、出租车等违法营运行为。加强对临崖,临水,长下坡,急转弯等风险隐患的路政巡查力度,确保警示提示标志,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督促乡(镇)、村落实严禁车辆通行路段的物理隔离封闭管控措施,严防不熟悉路况车辆驶入发生事故。针对农事生产、农俗活动、郊游景区等附近路段,加强农村地区警力下沉,严肃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自驾出行要注意行车安全,密切关注气象预报、交通路况等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行车保持安全车距,切忌超速、超员、酒后驾驶、路怒、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消防安全方面




风险提示:“五一”期间,各类宾馆、娱乐场所、促销现场等人员密集,各类节庆、商业活动频繁,居民生活、商业经营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大,不安全因素相互叠加,火灾、燃爆事故风险较高。此外,部分施工现场不按规程操作易引燃可燃物酿成火灾,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需要高度关注。

防范建议

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各级消防、卫健、民政、住建、应急、交通等部门加强医院、养老机构、生产厂房、物流仓库等场所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火灾防控工作,找准火灾隐患和安全风险,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各级消防、市场监管、商务、文旅等部门要督促市场、商场、宾馆、餐馆和各类娱乐场所做好日常消防、燃气等设备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严禁违规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违规挪用消防设施等行为。加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紧盯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等关键环节,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

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各类商业综合体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规章制度,狠抓内部火灾隐患的排查检查力度,持续强化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消控室、泵房、消防水管、疏散通道、应急照明以及配电室、特种设备等场所、设施开展立体排查整治,确保全面安全。

居民要做好家用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外出时务必关闭燃气阀门和电源,及时清理室内、楼道可燃堆物,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火灾方面




风险提示:受气温迅速回升、暖风天气偏多、空气干燥等不利因素影响,林间的枯枝落叶及各种可燃物含水量较低,极易燃烧。此外,当前农事繁忙,又逢“五一”小长假,游人增多,人员流动大,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较大。

防范建议

各级自然资源、应急部门要全面优化森林防火防控布局,森林防火巡查队、各乡(镇)及林场森林防火队要在岗备勤,集中食宿,进入应急备战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有火打火、无火巡查。全天候启用森林防火林区远程实时视频监控通信系统、无人机巡护、瞭望塔、防火检查站等监测手段,提升全市森林火灾监测预警能力。深入排查和全面治理林区及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对重点区域、进山路口、林区卡口特别是林区景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靠前盯紧,派人把守,严查火源火种,坚决把火源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防灭火氛围,严格执行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及时制止野外吸烟、野炊等违规用火。发生火情后,要依据预案科学处置森林火情。




煤矿方面




风险提示:煤炭价格居高,煤矿企业为完指标、追利润、求效益,借煤炭增产保供,盲目指挥、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风险增加。同时,受节日气氛影响部分煤矿企业干部职工出现歇一歇、缓一缓的心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疲劳作业增多,岗位安全风险加大。

防范建议

要结合“五一”期间煤矿生产作业计划和关键时段安全生产特点,制定节假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矿长要组织完成一次覆盖安全生产各大系统、各作业岗位的隐患排查。

节假日期间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要驻守在矿,矿领导(煤矿安全监察专员)要严格按计划入井带班,对关键环节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非必要不得开展岩巷揭煤、排放瓦斯等危险作业。

煤矿主体企业安全挂牌责任领导节假日期间到挂牌煤矿井下现场督查检查不少于一次;挂牌责任部室人员实行每矿不少于二人驻矿盯守;

市、县应急部门要做到节假日期间煤矿安全督查检查不断线,重点检查煤矿“五一”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煤矿主体企业和煤矿领导安全履职情况,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回头看”和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五人小组节假日期间正常开展现场监管检查,煤矿安全监管专员节假日期间到监管煤矿现场履职不少于一次。




危险化学品方面




风险提示: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危化品企业未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的通风、防晒、降温、防水等措施易发生爆燃事故。假日期间,部分危化品企业休假停工,可能出现安全管理放松,发生脱岗、空岗,造成管理空档、盲区,增大安全风险。

防范建议

危化企业做好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增加巡检频次,对检查出隐患问题立行立改。针对当前气温升高、要做好危化品生产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落实储存场所通风、降温、防湿、防潮措施,确保低闪点液体、易挥发液体、高温易分解出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和遇水反应等物料的安全存放;加强危化品仓库、储罐区等生产储存场所冷却系统、呼吸阀、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等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严禁开停车,全面升级管控措施。




冶金工贸方面




风险提示:涉及煤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企业,危险物质浓度易达到可燃爆炸极限,极易发生泄露、中毒和爆炸事故;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容易挥发聚集,极易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可燃性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高温、电火花)而引发粉尘爆炸,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

防范建议

涉及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煤气区域安全管理,使用煤气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必须设立煤气防护站,配备必要的人员、救援设施等;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和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必须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在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一氧化碳等气体检测报警仪,保证一氧化碳等气体检测报警设备正常运行;煤气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等救生装备。

粉尘涉爆企业要严格落实“粉六条”安全措施,有效通风和除尘,禁止明火;湿式打扫车间地面和设备,防治粉尘飞扬;对密闭容器或管道中的可燃性粉尘充入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保留足够的泄压面积和通风设施。

涉及检维修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加强过程管控和应急准备,节假日期间一律提级管理。




非煤矿山方面




风险提示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降水逐渐增多,非煤矿山采场、排土场易出现截排水沟堵塞、排土场含水量饱和的情况,采场边坡、排土场边坡、周边山体坍塌等风险增加,易发生边坡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

防范建议

非煤矿山企业应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可能危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灾害性预警信息;采场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开采,严格控制台阶坡面角、边坡角等开采的各项技术参数;排土场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堆排,严格控制台阶高度、台阶宽度等各项技术参数;规范设置截排水沟,及时排除积水,保障排水能力;遇大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停止采场、排土场作业,迅速撤离作业人员。




建筑施工方面




风险提示:“五一”期间是建筑施工追进度抢工期的黄金生产期,部分建设工地加班加点,作业现场交叉作业频繁,升降机、塔吊等设施设备高强度运行,严把危大工程施工和动火作业风险较高。

防范建议

各级住建部门要继续深化开展建筑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管控责任,特别要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加强对宿舍、办公室等可能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失管漏管等隐患进行排查,做好配电室等电力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触电、电气火灾等事故,加强消防灭火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城镇燃气方面




风险提示:气温转暖,管道设施设备受温差影响,接合部存在松动、漏气风险;各类施工增多,燃气管道受第三方破坏风险增加;餐饮等非居民用户用气量上升,用户操作不当、环境通风不良导致的燃气使用风险随之加大。

防范建议

加强燃气设施巡检,定期开展燃气场站设施及燃气管道巡查检查,及时维护、修理、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

严格落实燃气管道施工保护,落实四方交底等措施,坚决防止燃气管道被第三方施工破坏;

加强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瓶、燃气灶具、燃气管道安全状况,确保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正常运行;

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加大用户燃气设施巡检力度,指导用户安全用气,严防用气、动火引发安全事故。




电力方面




风险提示:气温回升、风大物燥,电力设施、线路发生火灾风险增大。同时,电力建设开工项目较多,尤其是新能源项目建设,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

防范建议

各级能源部门要督促指导电网公司对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采取安装高压断路器、接地选线装置、低压远控小开关以及绝缘喷涂等措施,推进输配电线路绝缘改造。进一步督促电力企业深化双预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在建重点电力工程施工和新能源发电项目安全检查。




油气管道方面




风险提示:四月份油气保供结束后,各油气长输企业开始设备、管道检测、检修,可能存在检修不当、泄漏、大面积停气风险。管道通过煤矿采空区、地质条件薄弱地区存在塌陷、山体滑坡风险,引起造成管道断裂、爆炸事故。

防范建议

各级发改、能源部门要加强油气长输企业在设备、管道、阀组等检修、检测过程的监督指导,落实检维修过程应急管理措施。对于受煤矿采空区影响管道,要组织煤矿企业与管道企业签订互保协议,严格履行管道保护职能,定期开展技术资料交换,确保已受影响管道得到有效治理,可能受影响管道得到提前防护,要落实专人巡查,必要时采取加固防护、更换等措施,及时排除风险。




非法违法采矿方面




风险提示:受周边地区铝钒土、石灰岩和陶瓷黏土需求旺盛等因素影响,在泽州、阳城、陵川等蕴藏此类矿产资源区域,私采滥挖问题易出现反弹,违法分子可能利用节假日期间,采取提前蹲点、事前联系、事中放哨、即挖即走的“短、平、快”方式盗采国家资源。

防范建议

各县(市、区)及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巡查发现力度,严格落实三级监管责任体系,乡镇的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重点压实村级监管责任,出现“里勾外连”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杜绝责任“悬空”,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和报告,并进行有效制止、依法查处和坚决取缔,切实做到露头就打、常抓不懈。




地质灾害方面




风险提示:假日期间,晋城市以晴到阵雨天气为主,要及时防范降雨期间地质灾害发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工作。受矿山开采、工程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位于山区和黄土丘陵区的建设项目、矿山建设及开采活动、在沟谷中切坡、填沟造地等活动易引发地质灾害,此外临崖临水道路、景区周边地灾隐患,需提前预警防范。

防范建议

对农村地区切坡建房段、学校、医院、厂矿、风景区、乡镇所在地等居民区和流动人口集聚区,交通干线、河流两岸以及重要工程建设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要摸清隐患底数,落实整改整治措施,制定防灾救灾预案。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要全部驻县进村,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等技术指导工作。群测群防员要全部到岗尽责,充分利用监测预警设备,发挥“人防+技防”实效。




特种设备方面




风险提示:节假日期间,群众出行活动频繁,人流密集场所相关电梯、气瓶的使用安全风险不断增大,不规范操作等潜在风险不断凸显。不少设备临近服役年限,进入故障易发期、多发期,潜在安全风险不断增大。

防范建议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加快液化石油气追溯体系、电梯物联网平台建设,加大临近服役年限特种设备淘汰力度,不断深化特种设备交叉执法检查和聘请特种设备专家开展充装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隐患排查,形成长效动态监管新机制。

各级市场监管、住建、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充装、运输、使用“黑气瓶”等违法行为。




其他领域方面




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民爆、经营性自建房、农业机械等其他领域监督管理部门,也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研判相关风险,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进一步专题研判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节前和节假日期间督查检查,确保“五一”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来源:晋城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