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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的通知

2021-08-06 10:22:50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已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也要参照本清单,制定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按照清单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密切衔接和有效推进。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工 作 清 单

  

  一、党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清单  

   (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定出台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配套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委全年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作为重大事项督促落实。

  2、局党委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3.各支部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每年第一季度向上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报告上一年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党务人事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党务人事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三)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  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

  牵头单位:党务人事科

  配合单位: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  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民法典为契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牵头单位:党务人事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五)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六)局党委应当将各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对法治建设年度综合考评不达标的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牵头单位: 党务人事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七)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牵头单位:局纪检监察组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行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清单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1、将法治建设列入部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相结合,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处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3、积极推进法制学习教育。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所有执法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政策法规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牵头单位:教育训练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4、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在开展督查检查时,主动向执法对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三)不断强化依法行政

5、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6、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 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程序,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

  7、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局务会议讨论。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8、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9、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完善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10、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11、落实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制度。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五)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12、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完善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保障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