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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06 10:20:55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执法单位:

现将《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晋市办发〔2018〕9号),健全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机制,进一步做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部署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明确机关科室普法责任,形成局党委统一领导,科室(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郭明太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各位局领导担任,机关各科室、直属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应急管理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组织、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主要目标

按照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要求,落实机关工作人员普法主体责任,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得到广泛普及,形成有利于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事务。全体党员严守党章党规、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意识明显增强。

四、重点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普及各类灾害事故防范知识和防范技能,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建立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宣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有针对性地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基础理论,学习宣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民法典、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法律法规,提升依法监管执法能力。

(四)系统学习宣传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着眼应急管理改革事业发展,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局长讲法、入企法律服务等活动,增强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强化学习宣传党章党规。适应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主要任务

(一)开展系统内普法。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普法模范带头作用。健全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和考试机制,每年专题学法原则上不少于2次,并将学法纳入市局年度专业培训课程。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挥依法行政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效应。(责任科室:综合办公室、党务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各业务科室)

(二)开展立法过程普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宣贯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释义解读,方便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理解掌握。认真开展法律贯彻实施成果系列报道,组织发表评论员文章或领导署名文章,举办应急管理领域的法律知识竞赛等,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新闻宣传科、综合办法室、各业务科室)

(三)开展行政许可过程普法。认真履行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普法职责,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市民中心办事大厅等途径公开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指南、申请文书和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等事宜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单。要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各项权利,认真解疑释惑,主动宣传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法规。不予行政许可的要说明理由,并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做好解释,保障申请人的救济权利。(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党务人事科、工贸科、危化科、煤矿监管科)

(四)开展行政处罚过程普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推广说理式执法、普法式执法、服务式执法等,行政处罚告知书要写明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并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提高说服力和公信力。(责任科室:工贸科、危化科、各煤矿监管科、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开展服务过程普法。在安全生产监管和政务服务中,通过各种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相关法律知识,强化行政相对人守法意识。针对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事项,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组织专题法治宣讲,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持续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 、“11•9消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宣教活动。(责任科室:综合办公室、火灾防治科、救灾减灾科、防汛抗旱科、政策法规科)

(六)开展化解行政纠纷过程普法。全面告知和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将处理问题与法治宣讲有机结合。在行政应诉过程中,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出庭应诉,充分释法说理。对社会高度关注、具有代表性的行政应诉案件,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申诉等过程中,有针对性地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编发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作用。(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各业务科室)

(七)依托网络媒体普法。加强与内主流媒体合作,依托“法治教育网”、“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应急部干部网络学习”、“学习强国”等平台,建立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谁执法谁普法”集中宣传平台。创新普法形式和渠道,利用办公大楼、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张贴普法宣传海报、应急管理法治文化作品。开展“互联网+”普法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公益短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以及应急管理相关国内国际重大活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各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科室:新闻宣传科、教育训练科、政策法规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科室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指定专人作为兼职普法员,负责组织日常学习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也要按照市、县政府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营造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严格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普法实效。加强普法工作系统内交流,市、县(市、

区)应急局要充分联动,做好衔接配合。建立应急管理系统普法

联络员制度,强化普法交流协作。发挥法律顾问、业务骨干等作用,持续健全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学法与用法,以及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创建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应急管理普法工作跨越式发展。

(三)加强督查考核。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的评查制度,以考评促进普法工作落实,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地位。市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实地核查、综合评价、考核通报等方式,对全市应急管理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附件: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名称

责任科室

责任领导

1

《保守国家秘密法》《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等

综合办公室

张  敏

2

《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

应急指挥中心

魏亚东

3

《公务员法》

党务人事科

王洪太

4

《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

教育训练科

王洪太

5

《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西省救灾储备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救灾减灾科

张前林

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救援协调科

魏亚东

7

《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

火灾防治科

焦志成

8

《防洪法》《抗旱条例》《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防汛抗旱科

张前林

9

《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行政审批科

范常胜

1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预案管理科

魏亚东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名称

责任科室

责任领导

10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工贸科

柳 青

11

《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危化科

焦志成

12

《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综合协调科

张 敏

13

《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规划财务科

张前林

14

《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行政许可法》《山西省煤矿矿长考核记分办法》《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法》

煤矿监管科

申红卫

15

《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行政许可法》《山西省煤矿矿长考核记分办法》《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综合执法队

李建骏

16

《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政策法规科

柳 青

17

《监察法》 《工会法》

党务人事科

王洪太